懸臂吊的安全操作
時間:2018-04-06 09:39:22 瀏覽量:315
第一個:含有駕室的起重設備務必下設責任人駕車。禁止非駕駛員使用。
第二條:懸臂吊需有責任人使用。
第三條:起重設備凡有以下狀況之首者,嚴禁應用。
1、鋼纜超過報費規(guī)范。
2、鉤頭、滾輪、滾筒超過報費規(guī)范。
1、制動系統(tǒng)的制動力矩剎不了功率載苛。
2、行程開關不靈。
3、關鍵支承件有裂痕、開焊。
4、鋼梁延展性形變或無期限形變超出維修界線。
5、車轱轆裂痕、掉片、嚴重啃軌或"幾條腿"。
6、電器設備接零維護掛證喪失功效或接地達不上標值。
7、電機泄漏電流超出標值。
10、定子、內(nèi)阻一相開路。
11、車里許多人(查驗、維修特定責任人指揮時合同義務)。
12、室外起重設備當風速達六級及左右。
13、新安裝、改裝、維修后未經(jīng)歷改及格。
14、路軌駕駛梁松脫、破裂、物品粉碎、始發(fā)站車檔不靈。